|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512002104001 | 保和场居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00 | 清明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01 | 筒车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03 | 黄谷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04 | 永兴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05 | 钓鱼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10 | 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11 | 文秀桥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15 | 晏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16 | 永万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17 | 九老洞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18 | 文龙寺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21 | 迎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23 | 金山寺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24 | 天鹅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25 | 团山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26 | 马蹄湾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30 | 盘龙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32 | 六石包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33 | 四方碑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34 | 花溪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35 | 永协村村民委员会 |
| 512002104241 | 洞子湾村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