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511304102001 | 嘉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11304102002 | 富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11304102003 | 保沙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11304102004 | 龙头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11304102005 | 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11304102006 | 临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06 | 东方井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08 | 阁老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10 | 孙家梁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12 | 枣垭寺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14 | 羊口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17 | 竹林湾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18 | 郭村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23 | 长沟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25 | 经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26 | 柏树湾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27 | 秦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29 | 土门石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32 | 莫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34 | 冯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35 | 石马滩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40 | 唐家祠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43 | 灵影寺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46 | 蔡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11304102247 | 申家嘴村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