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520402107001 | 安吉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20402107002 | 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20402107003 | 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20402107004 | 北斗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34 | 樟树寨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40 | 可瓦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41 | 水塔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2 | 交椅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3 | 茅蕉坡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4 | 塘官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5 | 王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6 | 对长沙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7 | 驿马寨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8 | 谷登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59 | 马官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0 | 鸡场大寨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1 | 仲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2 | 小屯街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3 | 浪竹坝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4 | 发砟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5 | 药寨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6 | 张官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7 | 鼠场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8 | 蔡官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7269 | 关口村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