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520402106002 | 汤官社区居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01 | 小关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09 | 竹林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21 | 左蒋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31 | 郑家屯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32 | 时家屯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47 | 猫硐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1 | 大齐鹞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2 | 大塘河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3 | 孙大关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4 | 二铺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5 | 两所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6 | 新猴王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7 | 玉龙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8 | 本寨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59 | 联桥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0 | 雷屯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1 | 云山屯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2 | 章庄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3 | 兴曹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4 | 山岚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5 | 仁口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6 | 安宏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7 | 清水屯村村民委员会 |
| 520402106268 | 九龙屯村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