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422802107200 | 文龙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01 | 艾地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02 | 朝阳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05 | 太阳坪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06 | 大杉树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08 | 板桥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09 | 堰塘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11 | 金龙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13 | 高峰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15 | 青山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16 | 安山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17 | 天星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18 | 郁江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21 | 中原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24 | 堡上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30 | 锦屏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33 | 土池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34 | 黄土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37 | 仁合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41 | 青龙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42 | 长顺坝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44 | 阚家坝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48 | 新田榜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50 | 马桑坡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53 | 大坳村民委员会 |
| 422802107256 | 五峰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