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421083105001 | 新建社区居委会 |
| 421083105002 | 直埠社区居委会 |
| 421083105003 | 解放社区居委会 |
| 421083105005 | 白庙社区居委会 |
| 421083105200 | 土京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02 | 建桥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03 | 官万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04 | 绣花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05 | 周湾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11 | 新桥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15 | 京城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16 | 大公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17 | 童星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18 | 洪卫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19 | 继美垸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21 | 全港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22 | 刘家河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23 | 塘脑湖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27 | 白庙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28 | 恒继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29 | 潭洲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32 | 直岭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35 | 朱市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41 | 伍沟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42 | 林沟村村民委员会 |
| 421083105246 | 陈赵村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