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
| 140426102201 | 上遥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02 | 东社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03 | 正社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04 | 西社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07 | 长河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12 | 河南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13 | 河西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16 | 西柏峪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17 | 靳曲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19 | 北马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20 | 北寺底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22 | 东柏峪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24 | 郎庄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25 | 大寺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27 | 中庄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29 | 后庄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30 | 古寺头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31 | 平头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32 | 渠村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34 | 石板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38 | 西下庄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41 | 岚沟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44 | 上马岩村民委员会 |
| 140426102247 | 阳火角村民委员会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