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合同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如果你需要专业的咨询,是可以通过芒格科技的“法律咨询”中的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