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付款纠纷
日期:2024-05-16 浏览:29 发布:法律服务网
本公司按客户订单要求生产并销售货物后,客户一直拒绝支付货款,请问下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货款?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您与对方系买卖合同纠纷,对方未按期支付货款若是协商无果,您通过法律途径,需要先准备起诉状、企业信息、买卖合同、交付货物的凭单等证据材料,再提交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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