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签合同,拖欠5个月工资,后工资发放后无故扣部分工资
日期:2024-05-24 浏览:45 发布:法律服务网
单位未签合同,拖欠5个月工资,后工资发放后无故扣部分工资只说明扣在单位食堂吃饭的钱,入职前已明确是包吃的。这种情况申请仲裁要到工作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是公司注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时是否有固定格式提交?现已收集入职聊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部分月份打卡机记录等,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按照上述规定,您可以到实际工作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申请书有固定格式的一般由仲裁委提供格式,可以咨询劳动仲裁委。证据可以再补充工作内容,同事证言,工牌工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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